北京商報訊(記者 宋亦桐)6月20日,來自國度金融監督處治總局嘉興監管分局公布的行政處罰信息公開表顯現,浙江禾城農村生意銀行股份有限公司因“披發不適合條目的固定鈔票貸款、貸款推行用途和條約商定不符;未按狀態老本金到位比例、狀態工程過程披發貸款,貸款推行用途和條約商定不符;貸后處治不到位,貸款推行用途和條約商定不符”主要行惡非法活動,被罰金115萬元。
相關慎重東說念主中,時任浙江禾城農村生意銀行股份有限公司副行長商曉明被告戒并罰金5萬元;時任浙江禾城農村生意銀行股份有限公司新塍支行行長何宏,時任浙江禾城農村生意銀行股份有限公司王店支行行長張杰,時任浙江禾城農村生意銀行股份有限公司鳳橋支行行長洪瑜均被告戒。
更多熱門速報、巨擘資訊、深度分析盡在北京日報App